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南侧龙胜学校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公示
项目公示2024-09-25浏览:2004
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南侧龙胜学校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公示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0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等要求,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组织有关单位对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南侧龙胜学校配套道路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
公开期间,如公众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公示期限: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为30个自然日)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办公区3栋
联系人及电话:向宏昱15815558814
附件1: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南侧龙胜学校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2: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南侧龙胜学校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查验收鉴定书。
公示期已过,附件已删除